甘肃省绿洲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重点实验室开放共享管理办法

发布者:王晨雯发布时间:2021-07-02浏览次数:37

为使重点实验室能够经济、高效、有序运行,必须加强开放实验室的管理工作,特制定本管理制度,望实验严格执行。

一、开放实验室的指导思想

建立开放实验室,其目的是更好地为科研服务,实验室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,要不断加强服务意识,提高服务水平。在满足本实验室科研工作的条件下,面向全校师生乃至全社会服务。尽可能发挥实验室的设备潜力,为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和科学技术的进步,恪尽职守,勤奋工作。

二、开放实验室工作规范

1.实验室工作人员准备好开放共享实验所需的仪器、药品,保证实验设备运行正常外

2. 开放共享的大型仪器设备要配备高素质的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,实行专人管理,并进行必要的培训。

3.为使实验室高效运行,进入开放实验室工作的人员,无论是学生,还是教师,无论是校内人员还是校外人员,都要提前预约,并得到同意后方可进入。

4.进行开放实验室进行实验的人员,应该尊重实验技术人员的劳动,听从实验技术人员的安排,要与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密切协作、完成自己的实验任务,在实验进行过程中,若实验人员不听劝阻,违章操作,实验技术人员有权中断其实验项目。

5.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,要按照规范进行操作。对实验室内的国有财产,有保全的责任。如不按规范操作,造成重大损失,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,并且实验室的实验技术人员和实验室管理人员也应承担相关责任。

6.进入开放实验室进行实验的人员,应该做好实验记录。包括实验所用仪器、实验药品、仪器状况,大型精密仪器使用时间等,都要按照规定添入表内,不得遗漏。在离开实验室时,要与实验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。